訓令興隆縣縣長據耿迺柏請採興隆縣鳥門溝小金礦已由廳核准發照仰備案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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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1761
颗粒名称: 訓令興隆縣縣長據耿迺柏請採興隆縣鳥門溝小金礦已由廳核准發照仰備案由
并列题名: 河北省實業廳訓合第三五二號
分类号: P578.1+1
页数: 2
摘要: 令兴隆县县长,为令行事案查矿商耿迺柏呈请开采兴隆县乌门沟地方小金矿一案,业经本审查合格除依法登记并填就小矿业执照批示该商来厅具领,并函知河北财政特派员公署转饬该管征收机关随时稽征矿产税及呈报实业部备案外合亟检查矿图一纸仰即查照备案,并出示妥为保护以维矿业此令计发矿图一纸,中华民国二十二年三月十三日。
关键词: 矿物分类 金矿

内容

矿商;兴隆县小金矿;审查合格;河北财政特派员;征收机关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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