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令各縣縣長仰勸導農民承領荒山荒地遵章造林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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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1759
颗粒名称: 訓令各縣縣長仰勸導農民承領荒山荒地遵章造林由
并列题名: 河北省實業廳訓令第三四七號
分类号: S725.71
页数: 2
摘要: 令各县县长,为令遵事查我国木料向不敷用每年进口岁溢巨万河北荒山荒地,所在多有亟应依法造林以杜漏巵本厅为推行起见,前曾订定河北省荒山荒地造林暂行条例,自经公布以来各县人民遵章承领荒山荒地实行造林者尚属无多自非,由各处县长多方宣传妥为劝导,务使人民均知有利可图。
关键词: 造林技术 植树造林

内容

荒山荒地;依法造林;各处县长;有利可图;暂行条例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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