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令各縣縣長都山設治局河北省度量衡檢定所准度量衡局咨開於度量衡器具檢定執行規行第十六條之罰金由所在地機關分配等因仰遵照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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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1757
颗粒名称: 訓令各縣縣長都山設治局河北省度量衡檢定所准度量衡局咨開於度量衡器具檢定執行規行第十六條之罰金由所在地機關分配等因仰遵照由
并列题名: 河北省實業廳訓令第三一二號
分类号: K875.7
页数: 2
摘要: 令各县县长,都山设治局,河北省度量衡检定所,为令遵事案准实业部全国度量衡局咨开为咨行事,案奉实业部工字第六四三八号训令内开为令遵事案据浙江省建设厅呈称,案据嘉兴县县长呈以该县推行新制度量衡以来各业均已次第奉行惟其间少数商店仍有延而不用自非稍予处罚不足以资惩戒,经于本年一月一日举行抽查并按照度量衡器具检查执行规则第十六条之规定实行处罚,兹查获本城吴永兴等五家沿用旧器即依照部令规定,交由就地公安机关执行处罚惟所有罚款如何处置,未奉明令规定祈鉴核示遵前来查。
关键词: 文物考古 度量衡器

内容

全国度量衡局;浙江省建设厅;嘉兴县县长;新制度量衡;公安机关执行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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