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令實業廳奉院令發修正考試院及銓叙部組織法各條文仰知照飭知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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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1750
颗粒名称: 訓令實業廳奉院令發修正考試院及銓叙部組織法各條文仰知照飭知由
并列题名: 河北省政府訓令字第一五二一號
分类号: DF31
页数: 2
摘要: 令实业厅案奉行政院第九七八号训令内开案奉,国民政府第六二号训令开为令知事资考试院组织法及考试院铨叙部组织法,前经先后制定公布施行在案兹将考试院组织法第四条及考试院铨叙部组织法,第二条,第九条,第十条条文分别酌予修正,应再通饬施行除分令外合行抄发修正条文令仰知照并转饬所属一体知照此令等因。
关键词: 行政法 考试组织法

内容

国民政府;考试院组织法;考试条款;北平政务委员会;实业部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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