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蘆鹽運使公署請飭蘆綱公所迅將折算市斤標準妥訂通令鹽商改用新器以利劃一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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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1648
颗粒名称: 長蘆鹽運使公署請飭蘆綱公所迅將折算市斤標準妥訂通令鹽商改用新器以利劃一由
并列题名: 公函第一八〇號
分类号: D693.62
页数: 2
摘要: 迳启者查本厅前为本省办理权度划一函请饬令盐商改用新制衡器以利推行一案准,贵公署函复以奉财政部盐务署令,在秤放盐斤尚未奉部定改用新制衡器以前对于市售零盐可暂饬依照新制衡器折合市斤发售,若原定有牌价者,其牌价亦按照觔量折算以为临时办法。
关键词: 盐商 衡器 盐务署

内容

权度划一;盐商;新制衡器;盐务署;盐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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