鑛業警察規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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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1642
颗粒名称: 鑛業警察規程
其他题名: 民国二十一年九月日
分类号: D693.65
页数: 5
摘要: 第一条,凡因维持矿厂秩序保护矿业安全设置之警察称为矿业警察。矿业警察机关称为矿业警察所并冠以矿区所在名。第二条,矿业警察所置所长一人由矿区所在地之省政府民政厅会同实业厅或建设厅遴选具有警官资格人员呈请省政府委任之,并由省政府转咨内政实业两部备案。
关键词: 矿业 警察 矿区

内容

维持秩序;矿业安全;警察;矿业警察;矿区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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