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令各縣縣長奉部令以未經核準登記各項技術人員停業及罰鍰處分之期限於十月十日截止凡在期限前呈請登記者屆時當由本部列單通知各官署準暫緩執行等因仰知照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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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1514
颗粒名称: 訓令各縣縣長奉部令以未經核準登記各項技術人員停業及罰鍰處分之期限於十月十日截止凡在期限前呈請登記者屆時當由本部列單通知各官署準暫緩執行等因仰知照由
并列题名: 訓令字第五二一號
分类号: F403
页数: 2
摘要: 令各县县长,为令行事案奉,省政府训令内开案准实业部工字第五一四五号咨开查关于未经本部核准登记各项技术人员停止营业及罚锾处分之限期迭经本部呈准续展至本年十月十日截止并奉院令声明不再展缓通行布告周知各在案兹查该项期限瞬即届满凡未经本部登记而仍在各地方设立事务所擅受委托办理各种技术事务者自应依照技师登记法第十六条之规定执行停止营业及罚锾之处分惟已于本年十月十日前呈请登记而声请案尚未核定者当另案办理。
关键词: 技术人员 工业技术 登记法

内容

实业部;技术人员;停止营业;登记;技术事务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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