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業部商品檢驗局火酒進口檢驗規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1471
颗粒名称: 實業部商品檢驗局火酒進口檢驗規程
并列题名: 中華名國二十一年十月十二日部令公布(附表)
分类号: F752.61
页数: 6
摘要: 第一条,本规程依,行政院颁布之取缔火酒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及商品检验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及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制定之,第二条,凡进口之火酒除奉国民政府令特许进口者外均应依本规程之规定向所在地或附近商品检验局填写检验请求同检验费呈请检验。
关键词: 暂行条例 商品检验 行政院

内容

行政院;取缔火酒规则;商品检验暂行条例;进口;火酒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