佈告各公司奉實業部令公司依法改正章程限期又滿自本年七月一日再展六個月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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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1260
颗粒名称: 佈告各公司奉實業部令公司依法改正章程限期又滿自本年七月一日再展六個月由
并列题名: 第二號
分类号: D693.62
页数: 2
摘要: 河北省实业厅布告,为布告事案奉,实业部训令内开为令遵事案查公司章程有与公司法抵触者应依法于公司法施行后六个月内修正呈核截至二十年十二月底限期届满当经备具应行展限理由呈奉,行政院令准展限六个月由部通咨各省市政府转饬一体遵照在案。
关键词: 地方行政 公司章程

内容

布告;公司;实业部;章程;限期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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