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政改革委員會組織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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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1038
颗粒名称: 鹽政改革委員會組織法
分类号: [D664.1/.7]
页数: 4
摘要: 第一条,盐政改革委员会依盐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组织之,第二条,盐政改革委员会直隶于行政院掌理基于盐法之一切盐政兴革计划,第三条,盐政改革委员会由委员七人至九人组织之委员长由行政院长兼任副委员长一人由国民政府就委员中指定之财政部长为当然委员。
关键词: 盐政改革委员会 地方委员会

内容

盐政改革委员会;盐法;规定;组织;行政院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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