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開灤礦務總局函復每年放假日期自應依照工廠法及工廠施行條例規定辦理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0965
颗粒名称: 函開灤礦務總局函復每年放假日期自應依照工廠法及工廠施行條例規定辦理由
并列题名: 河北省實業廳公函第一八七號
分类号: F241.3
页数: 2
摘要: 迳复者接准,贵局函开为改定每年放假日期请令行唐山工厂监察员转知所属开滦各工会等因准此查各工厂每年放假日期工厂法已明白规定嗣后自应依照工厂法施行条例第九条所列逐一实行并须按照工厂法第十八条规定办理方符法定准函前因相应函复即希,查照为荷此致,开滦矿务总局,中华民国二十一年五月十二日。
关键词: 劳动制度 放假日期

内容

放假日期;工厂检察员;工会;施行条例;矿物总局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