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井陘礦務局奉部令擬借用副產煉焦爐希查照見復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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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0880
颗粒名称: 函井陘礦務局奉部令擬借用副產煉焦爐希查照見復由
并列题名: 第一五七號
分类号: TF526+.1
页数: 2
摘要: 迳启者案奉实业部训令内开为令饬事査本部为创设国营钢铁厂亟须试验山东中兴及安徽淮南两鑛煤质掺和炼焦验其能否适合炼钢之用拟借井陉鑛务局石家庄副产炼焦炉以供试验除派本部地质调查所所长翁文灏前往该局接洽借用试验外合行令仰该厅即便转饬遵照为要此令等因奉此相应函达查贵局照办理并希见复为荷此致井陘鑛务局。中华民国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关键词: 冶金燃料 焦炭 钢铁冶炼

内容

国营钢铁厂;炼焦;井陉鑛务局;地质调查所;所长翁文灏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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