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儲蓄暫行辦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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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0871
颗粒名称: 工人儲蓄暫行辦法
分类号: F832.22
页数: 5
摘要: 第一条,在工厂工人储蓄法规未公布以前工厂法第三十八条及工会法第十五条之储蓄事项依本办法之规定。第二条,工人储蓄事项由工厂或工会附设工人储蓄会办理之但无论何方已成立工人储蓄会时他方不得再设。第三条,工人储蓄会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关键词: 储蓄管理 工人储蓄

内容

工厂法;工人储蓄事项;工人储蓄会;国税;地方税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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