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政府委員會會議規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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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0770
颗粒名称: 國民政府委員會會議規程
分类号: D693.6
页数: 2
摘要: 第一条,本规程依据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之规定制定之。第二条,关于国民政府委员会会议事项除国民政府组织法中别有规定外悉依本规程行之。第三条,国民政府委员会会议由国民政府主席召集之。第四条,国民政府委员有三分一以上之人数认为必要开会时得请国民政府主席召集之。
关键词: 民国政治 国家行政

内容

国民政府组织法;国民政府委员会会议;国民政府主席;国民政府委员;出席人数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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