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政部硝磺管理規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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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0661
颗粒名称: 軍政部硝磺管理規則
分类号: Q585
页数: 3
摘要: 第一条,关於硝磺之运销查缉各事项均依本规则行之,第二条,各省硝磺局或运销处为供给本省境内工商各业之需要得预计销量呈请本部兵工署核发护照财政部发给运单趸批购运,第三条,硝磺局或运销处售出价格除关税水脚外最高不得超过原价十分之五并应报名本部兵工署备案不得擅自增减。
关键词: 矿物质 硝磺 军需

内容

硝磺;运销;查缉;硝磺局;工商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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