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令實業廳准事業部通咨解釋工廠法疑義請轉飭知照等因仰知照飭知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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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0603
颗粒名称: 訓令實業廳准事業部通咨解釋工廠法疑義請轉飭知照等因仰知照飭知由
并列题名: 河北省政府訓令第七三三號
分类号: D913.99
页数: 2
摘要: 令实业厅,案准实业部劳字第一〇四六号咨开案奉,行政院第六三九七号训令内开为令知事案准司法院院字第六四四号咨开准贵院本年九月二十一日咨(第六六四号)开具实业部呈请解释工厂法疑义一案咨请查照见复等因业经本院统一解释法令会议议决(一)适用工厂法之工人依该法第一条之规定系指使用汽力等发动机器而为直接生产或辅助其生产工作之工人而言来文。
关键词: 工厂法 企业法

内容

实业厅;行政院;司法院;实业部;工厂法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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