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令河北實業廳奉行政院令發修正礦業法條文一案抄發修正條文仰知照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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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0595
颗粒名称: 訓令河北實業廳奉行政院令發修正礦業法條文一案抄發修正條文仰知照由
并列题名: 實業部訓令礦字第二九一二號
分类号: TD82
页数: 3
摘要: 令河北省实业厅,为令知事案奉,行政院第零零五三三号令开案奉,国民政府第一四号训令内开查矿业法前经制定公布在案兹将该法第二条第九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六条酌予修改应再令饬施行除分令外合行抄发修正条文令仰知照并转饬所说一体知照等因奉此除分令外合行令仰该部知照并转饬所属一体知照等因奉此除分令外合行抄发修正矿业法条文领养知照此令。
关键词: 煤矿开采 矿业法

内容

河北省;实业厅;行政院;矿业法;条文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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