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盡依照中央規定之改組或組織法令而改組或組織成立之人民團體整理實施規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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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0449
颗粒名称: 未盡依照中央規定之改組或組織法令而改組或組織成立之人民團體整理實施規程
分类号: C912.2
页数: 5
摘要: (一)本规程依据中央所颁为尽依照中央法令改组或组织成立之人民团体及未能依照中央规定期限改组或组织成立之人民团体处理办法第一项之规定制定之。(二)凡为尽依照中央规定改组或组织法令而改组或组织成立之人民团体各地党部应依照左列规定分别令其依法整理。
关键词: 社会团体组织 社会团体管理

内容

中央法令;人民团体;规定期限;处理办法;依法整理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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