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河北高等法院為據會計師李垣等呈請登錄業經照准請查照備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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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0276
颗粒名称: 函河北高等法院為據會計師李垣等呈請登錄業經照准請查照備案由
分类号: F233
页数: 1
摘要: 函河北高等法院,迳启者案据会计师李恒英呈称为在河北省执行会计师职务声请登录事查会计师条例第八条规定会计师开始执行职务前应具声请书连同证书呈由所在地工商行政官署验明登录于会计师登录簿又第十六条规定会计师非加入其所在地或最近之会计师公会不得执行职务等因。
关键词: 会计师 行业公会 法院

内容

高等法院;执行会计师;职务;会计师条例;会计师公会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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