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實業廳代售商民呈文用紙辦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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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0257
颗粒名称: 河北省實業廳代售商民呈文用紙辦法
分类号: C931.46
页数: 2
摘要: 一、本厅遵照省政府所规定河北省各机关收受人民呈文划一办法代行印制商民对于本厅呈请应用之呈文用纸每份酌收工本费洋四分,二、凡商号民众关于工商农矿一切案件有所呈请陈述事项均须前来本厅收发处或本厅所指定之后列各代售机关购买前项用纸。
关键词: 印花 代表人 呈文格式

内容

省政府;呈文;印制;呈文用纸;工本费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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