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各機關收受人民呈文劃一辦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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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0256
颗粒名称: 河北省各機關收受人民呈文劃一辦法
并列题名: 二十年十月六日省令公布
分类号: C931.46
页数: 5
摘要: 一、凡人民有所呈诉时所用呈文纸须依照本府规定之格式及尺寸并粘贴印花一角,二、具呈人须将姓名年龄籍贯职业住址详细填明不得漏略并由本人盖章或签押,三、商民联合具呈时须以代表人为具呈人余人为连署人,四、连署人须署名盖章倘人数过多不敷填列得另附名单粘附呈尾。
关键词: 印花 代表人 呈文格式

内容

呈文;格式;印花;具呈人;代表人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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