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河北省國貨陳列館徵集出品規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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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0104
颗粒名称: 修改河北省國貨陳列館徵集出品規則
分类号: F713.83
页数: 4
摘要: 第一条,本规则依河北省国货陈列馆章程第十二条之规定制定之,第二条,本馆徵集出品以国货为限出品人须为中华民国人,第三条,徵集出品首以本省出产或特产之国货为主次为各省市之国货对于参国货外国货而认为由比较参考研究之价值者亦得徵集之若本馆认为必需而未能徵集之货物得备价购买。
关键词: 商品陈列 国货 商品展览

内容

规则;河北省;国货陈列馆;中华民国;出产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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