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懲戒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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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0098
颗粒名称: 公務員懲戒法
分类号: D912.1
页数: 6
摘要: 第一章,通则,第一条,公务员非依本法不受惩戒但法律别有规定者不在此限,第二条,公务员由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应受惩戒,一,违法,二,废弛职务或其他失职行为,第二章,惩戒处分,第三条,惩戒处分如左,一,免职,二,降级,三,减俸,四,记过,五,申诫,前项第二款至第四款处分於政务官不适用之。
关键词: 公务员法 通则 公务员

内容

通则;公务员;违法;职务;失职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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