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商標局為轉送灤縣新明瓷廠註冊文件及費銀等情請查核辦理見復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09891
颗粒名称: 函商標局為轉送灤縣新明瓷廠註冊文件及費銀等情請查核辦理見復由
分类号: F407.71
页数: 2
摘要: 函商标局,迳启者案拟滦县新明瓷厂秦幼泉呈送商标图样印版及注册费请鉴核注册等情当以所送图样及注册费等於规定不符迭经批示依法补具并检发制定之呈请书式饬令照填呈厅以便核转去后兹据该商遵照补呈到厅查核尚无不合除批示候转请核办外相应检同所送各件并费银转请贵局查核办理并希见复为荷此致。
关键词: 陶瓷工业 注册文件

内容

商标局;瓷厂;注册文件;费银;滦县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