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
| 唯一号: | 020020020210009889 |
| 颗粒名称: | 函天津市政府電業監理處為國貨陳列館呈請轉飭電燈公司核減國貨第一商場電費由 |
| 分类号: | F812.4 |
| 页数: | 1 |
| 摘要: | 函天津市政府电业监理处,迳启者案据河北省国货陈列馆呈称案查职馆为提倡国货起见择定东北城角前天津商场内筹设河北省立国货第一商场业经呈请钧厅提请省政府委员会决议通过职馆电灯所需店里曾经函准电灯公司於一九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函允每码由二角五分减至一角八分再案职馆附设之国货第一商场开幕在即经费有限又属公家设立机关於普通商场不同所用店里较多查个租界商场用电电灯公司均特别减价。 |
| 关键词: | 国家财政 电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