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業部蠶種製造取締規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09858
颗粒名称: 實業部蠶種製造取締規則
其他题名: 民國二十年五月九日部令公布
分类号: F307.3
页数: 6
摘要: 第一条,凡中华民国认为制造蚕种之营业者依本规则取缔之,第二条,蚕种制造者应呈请所在地商品检验局转呈实业部核发许可证书其未设商品检验局地方应呈请所在地省市主管农政官署转呈实业部核发,一蚕种制造厂名称及地址,二饲育场所所在地,三场主简明履历。
关键词: 蚕种制造 取缔规则

内容

实业部;蚕种;制造;取缔;规则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