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內政部華北水利委員會章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河北建设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09689
颗粒名称: 修正內政部華北水利委員會章程
分类号: F550.71
页数: 3
摘要: 第一条内政部为办理华北各项水利工程事宜,特设华北水利委员会。第二条华北水利委员会所辖区域,以黄河以北,注入渤海之各河湖流域及沿海区域为范围。 第三条华北水委员会对于左列各项工程,负调查,测量,及设计之责。并商取地方政府同意,得自行办理实施工事,或会同地方政府办理之。
关键词: 水路运输 运河章程

内容

华北水利委员会;章程;水利工程;河湖流域;沿海区域

知识出处

河北建设公报

《河北建设公报》

出版地:1928年11月

《河北建设公报》创刊于1928年,是建设行政刊物。刊登政令、法规、公牍、调查报告、会议记录,报告各项工作概况,涉及河北地方水利治理、防风抢险、灾情勘察、交通、乡村建设及民政工作等多方面,还有各类统计资料等。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