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原具呈人天津縣北鄉二十二村代表劉寶才等呈一件為因放淤透堤水浸毀田禾再行錄案請轉海河委員會迅予賠償並改建水閘放淤藉圖挽救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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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建设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09683
颗粒名称: 批原具呈人天津縣北鄉二十二村代表劉寶才等呈一件為因放淤透堤水浸毀田禾再行錄案請轉海河委員會迅予賠償並改建水閘放淤藉圖挽救由
并列题名: 批第一八號一月二十日
分类号: TV14
页数: 1
摘要: 呈暨附件均悉。查关于赔偿损失一节,前已准整理海河委员会函复:无力赔偿,应俟放淤时加筑小埝在案。至改建进水闸,用以放淤,能否施行,候转函整理海河善后工程处查核办理。合先批示遵照。此批。河北省政府建设厅厅长林
关键词: 水利工程 泥沙动力

内容

天津县北乡;放淤;堤水浸毁;赔偿损失;加筑小埝

知识出处

河北建设公报

《河北建设公报》

出版地:1928年11月

《河北建设公报》创刊于1928年,是建设行政刊物。刊登政令、法规、公牍、调查报告、会议记录,报告各项工作概况,涉及河北地方水利治理、防风抢险、灾情勘察、交通、乡村建设及民政工作等多方面,还有各类统计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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