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令各河河務局局長各縣縣長(不另行文)為奉省令頒發修正內政部華北水利委員會章程令仰知照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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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建设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09629
颗粒名称: 訓令各河河務局局長各縣縣長(不另行文)為奉省令頒發修正內政部華北水利委員會章程令仰知照由
并列题名: 訓令第一二三號一月二十二日
分类号: F550.71
页数: 3
摘要: 案奉河北省政府第二七八号训令内开:案准内政部土字第六九零号咨开;案据华北水利委员会呈称;案查本会章程第二条,规定所辖区域,以黄河以北注入渤海之各河湖流域,及沿海区域为范围,第五条,规定本会设委员九人至十一人。故本会成立之初,即经建设委员会根据章程,聘定委员九人,嗣以本会与冀省,因事业之进行,有共同合作之必要,又于十八年七月,加聘冀省民建两厅厅长,为本会当然委员,适符十一人之数。
关键词: 水路运输 章程审查

内容

各县县长;各河务局局长;华北水利委员会;章程审查;所辖区域

知识出处

河北建设公报

《河北建设公报》

出版地:1928年11月

《河北建设公报》创刊于1928年,是建设行政刊物。刊登政令、法规、公牍、调查报告、会议记录,报告各项工作概况,涉及河北地方水利治理、防风抢险、灾情勘察、交通、乡村建设及民政工作等多方面,还有各类统计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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