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造公路取土暫行辦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河北建设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09147
颗粒名称: 修造公路取土暫行辦法
分类号: U418
页数: 2
摘要: 第一条,凡修造公路应在附近高地挖取,如路旁原有旁沟者可加宽取之,无论如何挖取,应设法免除挖成土坑。第二条,如在高地不能得土时,须在可以泄水地方取之,挖取之时应使随时不致停水,用土完毕所留土坑必须整理疏通使能泄水。第三条,距离有住宅地方八公引内之洼地非预有适用之泄水道不准取土,如在不得已时亦应将挖掘之土坑使有沟道宣泄不致积水。
关键词: 道路工程 道路养护

内容

法规;修造公路;取土工作;虐疾区域;土坑积水

知识出处

河北建设公报

《河北建设公报》

出版地:1928年11月

《河北建设公报》创刊于1928年,是建设行政刊物。刊登政令、法规、公牍、调查报告、会议记录,报告各项工作概况,涉及河北地方水利治理、防风抢险、灾情勘察、交通、乡村建设及民政工作等多方面,还有各类统计资料等。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