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明航運包件重量章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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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建设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09031
颗粒名称: 標明航運包件重量章程
分类号: F560.1
页数: 2
摘要: 第一条,凡由海或内河航运之包裹或物品其总重量在一千公斤以上者应於未上船时由发送人将其重量以标识记明於包裹或物品上,前项标识得以籤条为之不得小於四公寸宽六公寸长质料应耐久字迹应显明再包裹或物品上附着处应坚牢。第二条,标识上之文字须用中国文字及亚拉伯符号。
关键词: 航运管理 航运邮件

内容

海或内河航运;包裹或物品;一千公斤以上者;发送人;以标识记明

知识出处

河北建设公报

《河北建设公报》

出版地:1928年11月

《河北建设公报》创刊于1928年,是建设行政刊物。刊登政令、法规、公牍、调查报告、会议记录,报告各项工作概况,涉及河北地方水利治理、防风抢险、灾情勘察、交通、乡村建设及民政工作等多方面,还有各类统计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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