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河北建设公报》 期刊 |
唯一号: | 020020020210008424 |
颗粒名称: | 令南運河河務局局長吳橋縣縣長為二十年河務會議據吳橋該縣長擬具治河意見書經第一次大會提交審查會審查結果分四項辦理等因令分行該縣南運河河務局外合行令仰該局縣長遵照分別辦理由 |
并列题名: | 訓令第四五四號四月九日 |
分类号: | S727.26 |
页数: | 1 |
摘要: | 为令遵事,案查本厅二十年河务会议,据吴桥县该县长拟具河务意见书,经第一次大会提交第二组审查委员会审查,结果原意见书第一项应由厅令饬该县会同该管河务局督饬沿河各村限于两年内将树植齐。第二项应由河务局切实查勘,择其必要处,勒令种植苜蓿、芦苇等。 |
关键词: | 河务局 吴桥县 护岸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