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河北建设公报》 期刊 |
| 唯一号: | 020020020210007921 |
| 颗粒名称: | 指導海員工會及民船船員工會改組或組織辦法 |
| 其他题名: | 二十年七月二日第三屆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一四八次常務會議通過 |
| 分类号: | D412 |
| 页数: | 2 |
| 摘要: | (一)指导海员工会及inchuan船员工会改组或组织时,除依照海员工会组织规则、民船船员工会组织规则及有关人民团体改组或组织之一般法令外,依本办法办理之。(二)海员工会之改组或组织由海员特别党部指导办理,未设有海员特别党部者,由所在地省党部、特别市党部、县市党部指导办理。民船船员工会之改组或组织由所在特别市党部或县市党部指导办理。中华海员工会整理委员会对于海员工会及民船船员工会之改组或组织应协助党部进行。 |
| 关键词: | 海员工会 船员工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