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事業人檢查竊電及追償電費規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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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建设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07703
颗粒名称: 電氣事業人檢查竊電及追償電費規則
其他题名: 十九年四月二十四日會令公布
分类号: TM64
页数: 4
摘要: 第一条,建设委员会为防止窃电行为起见特许电气事业人依据本规则派员携带凭证至用电处所检查用电人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第二条,凡有左列行为之一者为窃电。(甲)未经电气事业人之许可在电气事业人所设线上擅自接线取用电气者。(乙)包灯用户在原订电灯盏数及烛光数以外私行增加盏数或烛光数者。
关键词: 电气发电 配电设备

内容

电气事业;窃电检查;追偿电费;建设委员会;法律规则

知识出处

河北建设公报

《河北建设公报》

出版地:1928年11月

《河北建设公报》创刊于1928年,是建设行政刊物。刊登政令、法规、公牍、调查报告、会议记录,报告各项工作概况,涉及河北地方水利治理、防风抢险、灾情勘察、交通、乡村建设及民政工作等多方面,还有各类统计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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