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登記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河北建设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07359
颗粒名称: 船舶登記法
分类号: D997
页数: 14
摘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法所称船舶依海商法之规定。第二条:船舶登记由船籍港主管航政官署行之。第三条:船舶关于左列权力之保存设定移转变更限制处分或消灭均应登记。一、所有权。二、抵押权。三、租赁权。第四条:船舶应行登记之事项,非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关键词: 船舶登记法 法律

内容

总则;船舶;海商法;所有权;抵押权

知识出处

河北建设公报

《河北建设公报》

出版地:1928年11月

《河北建设公报》创刊于1928年,是建设行政刊物。刊登政令、法规、公牍、调查报告、会议记录,报告各项工作概况,涉及河北地方水利治理、防风抢险、灾情勘察、交通、乡村建设及民政工作等多方面,还有各类统计资料等。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