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民勿以身試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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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周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03932
颗粒名称: 烟民勿以身試法
其他题名: 把握最後機會戒絕毒癮民政處發表告煙民書
分类号: C913.8
页数: 1
摘要: 市府民政处以本市对于烟民施戒期限,规定至本年八月底截止,逾期即依照禁烟禁毒治罪条例第八条第三项规定处以死刑或无期徒刑。该处特发表告烟民书,希烟民把握最后机会。速予戒绝,万勿以身试法。兹将告民众书原文志后。
关键词: 社会病态 戒烟 戒毒

内容

市府;民政处;烟民;禁烟;禁毒

知识出处

天津市周刊

《天津市周刊》

出版者:天津市政府秘书处编译室

出版地:1946年12月14日

《天津市周刊》于1946年12月14日在天津创刊,由天津市政府秘书处编译室编辑兼发行,由天津民国日报承印部印刷,由天津本埠及外埠书店代售的一本周刊。内容包含天津市政府市政措施、市政报告、天津市民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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